夕阳照壁为何会被毁?(连续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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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12:06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 本报登载了一文后,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市民纷纷来电热议青龙山大奇观被毁。 市民何先生认为,大奇观的被毁他不奇怪,有关部门的说法在他的“意料之中”,但这样的一个没有丝毫文物保护观念的采石场,居然能有有关部门的“批文”倒让他着实感到意外。
市民白女士称,从有关部门的说法上看,似乎谁都没有责任,但谁来对文物、照壁被毁负责呢?据汤山镇镇政府的工作人员介绍,汤山林场目前在行政上属江宁区科学园管辖,两家单位相当于平级机关,没有权限,管不起来也不足奇怪。 据林场邾主任等人介绍,汤山林场目前树木都已不允许采伐,280多名工作人员中还有离退休人员160多名,财政相当困难。一方面采石场每年按协议交纳费用,另一方面,也限于权限问题“管不起来”。他们表示只能与采石场协调,在调查结果出来前,让他们避让剩余照壁。 作为汤山林场的主管部门,江宁区科学园办公室王同志告诉记者,他们也为青龙山的景观被毁而非常遗憾。他表示,将汇报领导后尽快答复。 采访中,江宁区土地局矿管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开矿企业都是历史的遗留问题。不可否认,这些企业都对江宁区的发展起到了不小的作用。但由于其污染大,投入高、产出低、附加值低等特点,江宁区正在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进行逐步取缔。问题在于,这样的取缔必须一步步来,“一刀切”固然很好,但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将很难面对,譬如职工的就业问题、牵涉到的终止协议赔偿问题等。所以,在原先的依法发出的证件、签订的协议失效之前,最适合的办法是按相关精神,最大限度地限制这些企业的开采动作。金陵晚报记者 于志兵 实习生 姜天涛 (编辑 爱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