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嗜偷成瘾 以找同学为名狂盗女生宿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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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12:27 城市晚报 | ||||||||
经常出没于吉林市各大中专院校,以找同学为名对校园女寝室进行疯狂盗窃的“校园大盗”刘某,11月11日在对某高校女寝室再度下手时,被当场抓获。目前,刘某已交代的涉案金额高达3万余元。 2004年6月25日,吉林市龙潭区内的一所高校E楼女生寝室中发生一起失窃案件,一名外语系女生放在寝室中的价值近万元的笔记本电脑被人盗走。公安机关虽努力排查,但都
吉林市公安局内保分局校院科和刑警大队的民警通过观看女生寝室走廊的监控录像,发现了一名女性犯罪嫌疑人。经民警辨认,此人是两年前因在校园内盗窃而被判刑的刘某。11月9日,内保分局迅速将刘某的体貌特征等相关信息,以协查通报的方式发给各高校的保卫部门和寝室的管理部门。 11月11日上午9时30分,吉林市龙潭区内的某高校女寝楼门口,来了一位穿着平凡的“女同学”。在一楼负责宿舍管理的女老师看到后,连忙叫住上前询问。这名女老师发现该女生的相貌与贴在办公室里的协查通报上的嫌犯极其相似。但该女生面对宿舍老师的询问,非常镇定地称自己是来找某系的一位同学。为了先稳住她,这名女老师让她到六楼的寝室找一下。待该女生上楼后,这名女老师迅速与校园保卫部取得联系。一分钟后,保卫部和校园110值班室的工作人员迅速赶到女寝的六楼,将该名“女生”堵住。面对询问,女生称自己是另一所高校电算化系2002级11班的学生。随后,该女子经警方检查,正是协查通报上的犯罪嫌疑人刘某。 据吉林市公安局内保分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刘建纬介绍,犯罪嫌疑人刘某是吉林市永吉县人,今年26岁,是长春市某高等学院的毕业生。2002年的时候,刘某因为在校园盗窃,被内保分局逮捕过,并在长春市铁北监狱里服刑一年多。刘教导员讲,当年逮捕刘某的时候,刘某刚刚结婚不到一个月。 记者采访了几名办理此案的民警,据一位韩姓警官讲,刘某并不是因为家庭贫困而走上盗窃之路的。在办理此案过程中,民警曾去刘某的母亲家和其妹妹家了解情况,发现刘家生活条件较为宽裕。刘某频繁作案很可能是她嗜偷成瘾。2002年刘某被捕时,民警在她的临时住所内查出大量无法证明来源的女式内衣、化妆品、首饰等物品。刘某每次一般都选择上午9时至中午11时之间作案,并且每次作案都会背上书包,打扮成学生模样,就连11日被捕时,她的腋下也夹着一本外语书。 目前,刘某已交代近3万余元的涉案金额。(记者沈浩/报道本报吉林市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