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俩参加婚礼见钱眼开 劫杀新郎父亲被判重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2日12:3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三门峡讯 11月19日,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抢劫案:白天参加婚礼见财起意,晚上为抢劫杀害新郎父亲的兄弟俩,弟弟赵信玉被判处死刑,哥哥赵信山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法院介绍:1997年12月21日,是灵宝市阳店镇观头村农民王新烈为儿子娶媳妇的日子,在该村一砖场打工的赵信玉、赵信山兄弟俩也凑了份子,前来捧场。
兄弟俩回到住处后,赵信玉向哥哥说出了抢劫礼金的计划,赵信山此时也正为无钱过年犯愁,兄弟俩一拍即合,决定当晚就动手,免得王家第二天把钱存入银行。 当晚8时许,赵信玉和赵信山一人携一把匕首来到王新烈老两口自己住的院子,将王新烈当场杀死,并将王妻刺伤后逃窜。2003年7月、2004年4月,兄弟俩相继落网。(首席记者 刘忠 通讯员 周擎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