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料被骗 货款无处催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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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洞头人施某是做鱼料生意的,1999年的一天,他向广东某物资供应公司送达85.6吨的鱼料,总价值37万余元。第二天,他到该公司拿货款时,发现已经人去楼空,遂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施某状告该公司诈骗,法院判决结果出来后,经手人被判处12年徒刑,但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直无法找到。后经有关方面了解,该公司是经广州市工商行政部门正式审批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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