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需“优生优育”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0:00 温州都市报 | ||||||||
报载,北京市政府正准备大力精简和清理各种政府机关的规范性文件。“红头文件”,就是政府发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但一些部门往往从本位主义和部门利益出发,通过发红头文件,“无节制地为自己设定权力,无限制地要他人履行义务”,使得各种“红头文件”泛滥成灾。有人说,现在红头文件像个“筐”,什么东西都能装。我想这是红头文件之所以泛滥成灾的重要因素。而北京市政府精简红头文件的做法,确实让人感到无比欣慰和高兴。
近年来,个别地方的政府部门利用违法红头文件进行欺民行为,像红头文件卖产品、红头文件拉赞助、红头文件乱收费等现象,屡屡出现,百姓怨声载道,影响了行政机关应有的公信力,破坏法制的统一实施。 依笔者看来,要做到红头文件“优生优育”,应先从有效可行的监督入手,对于滥批乱发违法违规的“红头文件”,造成公民权利受害或不良社会影响的,应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其次,通过法律“质检”,把“红头文件”的出口关把紧,部门规范性文件之间“打架”、“设权”、“谋利”的问题才能逐一避免。只有做到这些,才能使“红头文件”的发布科学规范,也才能确保做到红头文件“优生优育”。吴睿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