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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涨幅全国居首说法有误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0:59 辽沈晚报

  本报讯 记者叶枫报道 沈阳房价涨幅全国居首说法有误差。

  在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相继发布沈阳三季度房价涨幅之首后,就在很多沈阳人心中盘问沈阳房价到底合不合理之时,昨天,沈阳市建委下属的沈阳市房地产研究所称,沈阳商品住宅价格不能说涨幅居首。

  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10月27日公布的数据是,沈阳房屋销售价格上涨19.2%,位居全国35个大中城市之首。1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同样结果的报告。

  这两个报告都是根据沈阳市统计局城调队调查上报的数据得出的。

  城调队介绍,统计的房价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写字楼、仓库等。沈阳二手房的涨幅达到32.8%,这一项指标带动了房价指标。如果说是新建商品房的价格,沈阳市并不一定是涨幅居首。

  同城调队的数据一样,研究所的数据也表明沈阳二手房涨幅较高,1~9月份二手住宅平均价格为198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4.9%。这是因为沈阳去年的拆迁量较大,动迁户大都选择二手房。

  沈阳市房地产研究所计算的数据是:沈阳三季度新建住宅平均价格是2717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3%。研究所认为,这一数据也不能说沈阳新建住宅价格的下降。

  因为,沈阳今年近郊区住宅的销售明显增加,考虑到地域的差别,近郊区的住宅价格实际上涨10%~15%,全市住宅价格平均上涨7%。

  研究所认为,沈阳房价没有泡沫。将稳中有升。预计明年中小户型住宅求大于供,涨幅将达到10%,大户型住宅供大于求,价格不会有变化。对于二手房,由于今年拆迁量的减少和政府补贴房的落实,明年的价格预计也将维持今年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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