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电视剧未映纠纷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2:18 新闻晨报

  晨报通讯员李铭记者倪杰报道电视剧《沙家浜外传》还未发行,联合拍摄该剧的双方却打起了官司。杨浦区法院近日判决,影视公司须给付原告22.5万元。

  2002年11月4日,上海一影视技术有限公司与欧阳小姐签订协议书,约定各出资20万元联合拍摄《沙家浜外传》,并承诺欧阳小姐以保底分成形式合作,该剧发行后首先归还其20万元投资款,另加25000元利润。此后,欧阳小姐按约出资了20万元,但公司迟迟未按约返
还本金及利润。

  影视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认为,该款应是投资款,不是借款。根据约定,《沙家浜外传》发行后,被告将卖给各电视台以及日后制作成DVD等经济收益支付给原告即可,故现不存在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出资20万元名为投资,实系借款,到期后被告理应按约归还原告。双方同时约定应给付原告25000元的保底分成,该保底约定本应属无效,但被告表示此系行规而予认可,实系借款利息,遂作出上述判决。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维他小子
营养健康维他小子
张惠妹
激情火爆性感阿妹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