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撞死5人 司机被判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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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2:37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保定电(记者王永奇)高碑店市法院日前做出一审判决,连续撞死5人的司机汪龙田被判有期徒刑5年,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这起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在8月10日14时25分,司机汪龙田驾驶半挂货车在112国道上由东向西行驶。在高碑店泗庄路段,在与一辆拉沙子的大车会车瞬间,在拉沙子车的后面一辆摩托车往左转,汪龙田没刹住车撞上了摩托车,摩托车司机当场死亡。汪龙田一打方向盘向
经警方调查认定,司机汪龙田负主要责任,摩托车负次要责任,在路边等车的4人没有责任。法院一审判决汪龙田犯交通肇事罪,并承担5名死者民事赔偿金共计12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