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禁止以罚代管以罚代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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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6:11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李永利 实习生张宁曹洁琼)针对本报11月20日以《5辆货车4辆超载,限载8吨实拉20吨》为题披露的312国道上部分货车超载行驶的问题,省路面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公路局路政处副处长温国栋11月22日说,对于可卸载的物品,坚决禁止以罚代管,以罚代卸,不准以约定形式收取一定费用而允许车辆进行超限超载运输。 温国栋说,《省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治理对象是:二轴车辆,其
温国栋说,路政、交警部门治超执法人员不准以约定形式收取一定费用而允许车辆进行超限超载运输;不准对超限超载车辆不卸载而单纯实施罚款和收费的行政处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一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构成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