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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挖令”挡住掘路风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6:29 半岛都市报

  本报11月22日讯(记者陈修华 通讯员 张青) “道路竣工后五年内不准挖掘。”这是近日市政工程养护管理处在准备修伊春路道路前,下发修建道路通告时重申的一句话。记者今天了解到,“禁挖令”杜绝了市民头疼的私自“扒路”问题。今年,因特殊情况,本市仅对三条尚不够“年龄”的路段“开绿灯”。

  近日,市政工程养护管理处下发通告,从10月26日起,将整修伊春路一带的道路,伊
春路(福岭小区段)将向北延长700米。通告提醒在此范围内需埋设各类地下管线的单位和个人,提前办理手续,道路竣工后五年内不准再扒开。

  市政工程养护管理处曹顺清处长介绍,根据这一硬杠杠,本市今年在承建的18项大的道路工程中,涉及到几百个审批项目中,只对三条“年龄”尚不到“五岁”的路段“动土”,分别为长沙路段、湖南路附近路段、延吉路附近路段,主要是因这些工程是重点工程,涉及到急需解决周边居民的供水、天然气或供暖问题。

  据了解,由于执法严格,今年一年,本市没有发生一起随便掘路遭受处罚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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