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工打碎车窗 领导令其冬夜裸体互殴泼水致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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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6:40 东方网 | |||||||||
东方网11月22日消息:河北省张家口下花园区一名个体汽修厂员工在修理汽车时不慎将一块车窗玻璃打碎,企业负责人竟责令两名员工在寒冷冬夜里脱光衣服互相殴打,随后又用水泼员工,致使一名员工死亡。日前,汽修厂负责人王立新被法院依法执行死刑。 去年12月29日晚11时许,张家口市下花园区某汽修厂员工李森在修理汽车时,不小心将车门上一块玻璃打碎。李森硬着头皮到企业负责人王立新办公室汇报。王立新听了十分生气,随后把李森和另一名员工宗贞军叫到宿舍里。进屋后,王立新命令二人把衣服都脱光,强迫二人赤脚站
李、宗两人在寒夜里光着身子站了将近20分钟。王立新还把热水桶拿到门口,用漱口杯子盛上热水往二人身上泼,并威逼另一名员工也往小宗身上泼水。王立新还命令李森和宗贞军互相殴打,说:“谁打赢了,谁进屋穿衣服。”于是两人硬着头皮互相殴打起来,最终宗被李打倒在地。这时,王立新再次往二人身上泼热水,之后又让二人光着身子互相背着在院里跑了三四圈。跑完后,王立新把二人叫进屋,让李森穿衣服去修车,又用密封条朝宗贞军屁股上抽打,继续逼宗在屋外站着。一直到次日凌晨1时许,王立新才让李森把宗叫到办公室。宗浑身抽搐,口吐白沫。王立新慌忙找来车把宗送往医院。可是到医院后,经检查宗贞军已经死亡。 今年6月22日,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被告王立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被告李森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二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8月31日,河北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被告王立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李森系协从犯,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日前,王立新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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