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白酒进场费涉嫌商业贿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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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8:08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记者黄伟清)“进场费涉嫌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昨天,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现在很多酒店和白酒厂商操作时非常“秘密”,查处时因缺少证据难度很大。 “不仅是进场费,包括服务员以瓶盖换取开瓶费等都涉嫌违法。”该工作人员说,《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
“此前,我们查处过服务员以瓶盖拿开瓶费等行为。”该工作人员称,白酒进场费、开瓶费、人情费都属违法行为。原先不少白酒厂商在支付进场费和开瓶费时会记账,他们得到举报查处相对比较容易。但现在这些费用大都是双方单独暗箱操作,很少留下书面证据,查处有一定难度。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