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提示条给出租车安全添“保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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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8:10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记者 孙玉红 近日,我市许多出租车内相继在副驾驶位置前方贴上了醒目的“敬告乘客”特别提示。不足160字的提示内容为出租车司机和乘客送来温情,也为出租车安全又上了一道“保险”。昨天,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这种特别提示的出台背景。
提示内容一:出租车副驾驶位置18时至次日早6时可乘坐妇女、儿童 出台背景:据市公安刑侦支队二大队队长于德禄介绍,每天18时至次日早6时是抢劫、盗窃等案件的高发时段。司机可依据此提示说服年青力壮的男子坐到后面,提高安全系数。此提示也可帮助司机减少或避免与乘客因座位问题发生的摩擦,但该提示并不等于允许司机拒载。 由于一些出租车司机自我防范意识差,一些个体公司对出租车司机缺乏必要的安全教育,此提示也可提醒司机随时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提示内容二:出租车出市区驾驶员应主动到出城检查站办理出市登记手续,不登记者按《黑龙江省出租汽车治安管理规定》第11条第(五)款规定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出台背景:据介绍,我市建立13个出城卡点以来,部分出租车司机出城时因嫌麻烦或乘客不配合等原因,不愿意甚至拒绝在卡点登记,无形中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此项提示目的是要最大限度减少案件发生的几率,为警方提供有效信息,从而提高司机和乘客的安全性。同时,提示也可帮助司机说服不愿登记的乘客,减少矛盾的发生。 提示内容三:乘客下车时不要把物品遗失到车上 出台背景:据了解,警方受理的案件中,经常出现乘客与司机因物品遗失在车上而发生纠纷的情况。此提示就是让乘客一看到它就能想到自己的物品,使乘客加深拿走物品的印象,减少遗失物品情况的发生。 提示内容四:驾驶员在车上拾到乘客遗失物品要及时上交公安机关或驾驶员所在公司,否则一经查明隐匿者要追究责任 出台背景:据介绍,出租车司机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但其中也存在个别司机藏匿乘客遗失物品的情况。此提示就是要警示出租车司机,一旦发生藏匿乘客物品被查实的,警方将按照侵占他人财物的罪名进行处罚,数额巨大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目前,我市已有三分之一出租车首批收到这种特别提示,其余将于近期发放完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