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产两个主姑侄对簿公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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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8:21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晨报讯老太生前先后把房屋公证遗赠给了女儿和孙子。老太一死女儿就抢先把房子过了户,孙子便将房产局和公证处都告上了法院,打了一场只赚不赔的官司。 昨天下午,朱某作为他儿子的代理人早早地来到了玄武法院。他说,1999年,母亲购得长乐路上一套50多平米的房屋,接下来8位哥哥姐姐轮番索要房子,母亲一怒之下把房子公证给了一个女儿,以为这样能平息风波,自己也老有所养。岂料女儿并不孝顺,老太失望至
由于儿子还在上小学,朱某作为监护人先将南京市房产局告上了法院。一审法院认为他们没有在遗赠生效的两月内,做出明确的接受赠与行为。二审法院则以公证处违法操作,没有两名工作人员签字为由,认定公证书无效,如此看来是公证处让朱某儿子失去继承权。今年9月,朱某的儿子以涉嫌行政违法将南京市公证处告上法院,要求赔偿20万元损失。 如果朱某告赢了,公证处就要赔20万元给他;如果官司打输了,也能拿回房产。 作者:朱晓燕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