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缺席“吴导演”变“无导演”(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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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9:32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隋冠卓/文记者姜磊/摄 为演主角借钱投资 2000年9月28日,甄琢和母亲看到某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招聘演员的广告。 经过考试,刚刚从北京群星表演艺术学校毕业的甄琢被录取了,并被告知要参与拍摄一部31集的电视喜剧。母子于是请负责招聘、自称是电视台导演的吴某吃饭,吴表示投资30万就可以让甄琢演男一号。 甄家借钱凑了20万决定投资…… 2000年10月10日,甄琢和母亲带着20万元钱找吴,吴将他们领进了电视台马导的办公室。 “马导演递给我一份‘演员聘任合同书’。随后,吴将我们拉出办公室说,你先回去吧,过几天给你签个投资协议书……” 11月9日,吴给了甄母一份写有六万元的投资协议书,表示其他的以后再补。 “一周后,我在电视台的门口和吴见了面,吴递给我一张10万元的借条,说等马导回来再换协议。” “导演”失踪债主上门 2000年12月,联系不上吴的甄母找到马导,被告知吴不是电视台的人,只是由吴提供剧本、资金和招聘演员,双方联合拍摄电视剧。但是2000年11月底台里和吴终止了联合拍摄。 母子于是到大连找吴导演,却发现一群和他们有着一样遭遇的人也在找吴导演。 2001年4月22日,47岁的甄父在上门讨债者的一片吵闹声中突然倒地,后因脑出血死在送往医院的途中。甄琢的爷爷、奶奶因此双双一病不起,一年后,甄琢的爷爷也故去了。本来开朗乐观的甄琢患上了自闭症。甄家决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 告上法庭索要20万 2004年4月22日下午,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甄琢要求电视剧制作中心返还20万投资款。 甄家向法庭提供了吴和电视台签订的协议书、10万元借条、演员聘任合同书等证据。 电视台提供了电视剧制作中心与吴某在2000年9月26日签订的联合拍摄电视剧的协议书以及2000年11月底电视剧制作中心与吴某终止联合拍摄电视剧的协议书等证据。 昨天上午,法院再次就此案开庭。此次开庭追加了吴某为被告人。但吴某并没有参加庭审,法院缺席审理了此案。 电视台表示吴某并不是电视台的人,原告和吴某的债务纠纷只是他们个人之间的行为。原告只有投资协议书,没有付款收条等等。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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