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发票不设有效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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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09:32 沈阳今报 | ||||||||
见习记者侯我峰 今报讯 昨天,读者张先生给今报打来热线电话,询问发票有没有有效期,去年的发票,单位能给报销吗? 张先生说,昨天中午,他因为公事在大南街胜利电影院附近的一家饭店请客,共消费了296元。结账后,服务员给张先生拿来几张定额发票。张先生仔细一看,发现其中有2004年版的,也有2003年版的。张先生单位有规定,只能报销当年的发票。张先生就要求服务员换
记者帮张先生咨询了沈阳市地税局发票所,一位姓孙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发票上的年份并不代表发票的有效期,而是标明是哪一年版的发票。只要是没有作废的版面发票,都可以在单位正常报销。2003年版的地税发票目前还没有作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