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翁贪图小利帮邻村男子强奸傻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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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10:09 新文化报 | ||||||||
本报吉林讯(记者 刘爽 通讯员 孙钦霞 张玉南) 日前,帮助他人强奸自己傻妻的李某因犯强奸罪被蛟河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其所帮郑某也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已年过六旬的李某和郑某都是蛟河市前进乡农民,俩人住邻村,常在一起喝酒。李某的妻子王某中度精神发育迟滞,生活不能自理。
2004年5月的一天,郑某给李某送来一张桌子,买了一些酒菜,在李家喝酒。席间郑某暗示李某想和其妻发生性关系,李某竟然表示同意。王某虽然理智不健全,但还是极力反抗。李某见状便对妻子说:“你就让他一次吧!”从来就很听话的王某见丈夫这么一说,就停止了反抗,郑某于是从容地完成了犯罪行为。后来郑某采取送马勺、锯片的手段,得到李某的同意,又与王某发生了两次关系。 当地派出所民警在工作期间获悉郑某多次留宿李家,并与李某傻妻王某发生性关系的线索后,将郑某抓获归案。李某也因涉嫌犯强奸罪被取保候审,他虽犯了罪,但考虑到其妻生活不能治理,故从轻作出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