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长安区靠新机制联手破解“执行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10:25 燕赵晚报

  刑事调查连克“欠账不还”

  本报讯(孙英明刘海涛)近日,经过长安区政法干警的共同努力,又有一名长期欠账者缴纳了大部分被执行欠款。长安区政法机关靠新机制联手打击“拒执罪”开始进入收获期。

  所谓“拒执罪”是指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据长安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生春介绍,目前,虽然在法律上对这一犯罪行为有相应规定,但因法院没有侦查手段,以及法律程序上存在缺陷,目前法院对“拒执罪”还无可奈何。执行难问题便随之而来,同时也产生了法律尊严被侵犯、黑恶势力滋生、刑事犯罪增长等严重的社会后果。

  今年以来,长安区政法委紧密联系政法工作实际,努力研究和探索如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在区法院提议的基础上,协调公、检、法、司,于4月初开始依法联手打击“拒执罪”,并出台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其具体程序为: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民事拒执案件,公安机关视其情节进行刑事调查或直接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侦查监督和审查监督,认为构成犯罪的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负责审判。据此办法,长安区法院将民间借贷、购销欠款、离婚、侵权赔偿等部分涉嫌拒执案件移送给了长安公安分局。

  为切实推进这一重大举措的实施,该区政法委建立了由所有政法机关主要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并多次组织相关办案人员召开调度会,共同研究重要案情,专题协商联手事宜。经过有关人员特别是公安机关的努力,目前,随着马某违法建筑的拆除和一离婚案中张某的锒铛入狱,已有7个老大难案件办结。

  樊某于1995年向其朋友高某借款15万元,因长期不还借款,高某将樊某告上法庭。长安区法院判决后,樊某不仅对抗执行,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还长期躲藏隐匿,拒不向法院执行机构申报财产。今年7月12日,长安区法院依法将本案移交长安公安分局,追究樊某涉嫌“拒执罪”的刑事责任。自此,樊某由民事被执行人变成了刑事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接受本案后迅速展开调查活动,并拘传了被执行人,对其涉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的行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教育,促使其缴纳了15万元的欠款。11月18日下午,长安公安分局广安中队和区法院执行局将收回的欠款全部转交给了申请人,高某近10年的借款至此终于被追回了。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维他小子
营养健康维他小子
张惠妹
激情火爆性感阿妹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