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一黑恶势力团伙受法律制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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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10:28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咸阳讯(记者于忠虎)长期在泾阳县为非作歹、欺男霸女的王利黑恶势力团伙终于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省高级法院裁定,该团伙头目王利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10名同伙分别被判处1年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 王利今年40岁,是泾阳县中张镇康家堡村人,上世纪八十年代因盗窃、斗殴等被公安机关几次处理。1993年夏季,王利翻墙进入村民杨某家,将杨某强奸。同年8月,王利和周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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