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遗嘱哪份合法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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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10:46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 ||||||||
编辑同志:父亲上个月去世了,去世前他曾经订立了两份遗嘱,第一份是让我家邻居代为书写的,当时邻居的妻子也在场。后来,我父亲觉得遗嘱的内容不妥,又重新订立了一份录音遗嘱,订立录音遗嘱时我和我大舅在场。现在,我父亲去世了,两份遗嘱的内容又不一样,我们兄弟几个意见不一。请问:究竟哪一份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呢? 读者杨杰
杨杰读者: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先后订立几份内容不同的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的遗嘱,除公证遗嘱外,以最后订立的一份为准。就你所说的问题而言,根据法律规定,订立录音遗嘱要求有两名见证人,且必须不是立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由于你父亲订立的第二条遗嘱是由你和你大舅作为见证人的,而你是法定继承人,所以录音遗嘱无效,因而你们应当按照第一份代书遗嘱执行。 (法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