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德634名村民告村委会一审胜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10:46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 ||||||||
没有召开村民大会,村委会就把集体林场发包了,结果使得634名村民告上法庭,要求讨回公道。近日,广德法院经过依法审理,一审判决该县花鼓乡王冲村村委会与高某某签定的《林场承包合同》无效。 2003年9月,原花鼓乡王冲村委分别召开村支两委会议和历届村干部座谈会,讨论村属新冲林场经营管理问题,2003年10月又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新冲林场对外租赁事宜,参
村委会与高签订承包合同后,部分村民认为村委会没有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到会人数亦未达到法定标准,原王冲村委会发包新冲林场程序违法、严重损害了村集体利益,多次到乡、县政府反映情况,要求处理。2004年6月28日,202名村民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该林场承包合同无效。诉讼过程中原告人数增加至634名。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冲村新冲林场属集体林场,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村集体经济项目的承包方案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原花鼓乡王冲村委会在决定发包新冲林场过程中未召开村民会议,林场承包方案未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仅仅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且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时到会人数未达到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而会议当天王冲村委会就决定新冲林场对外发包,并张贴了招标承包公告,其程序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张军马孟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