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假烟获刑八年 吴某还被处罚金8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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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10:54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今年9月3日在丰顺县境内查获的我省数量最大的制造假烟案,经过丰顺法院开庭审理,参与制造假烟的被告人吴某武日前被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8万元。 今年8月至9月间,吴某武在丰顺县永铭造纸厂内的一制假烟工场负责机器开机和维修工作。9月3日,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在制造假烟工场里当场抓获正在制造假烟的吴某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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