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办公室被损坏 校方令学生相互揭发私自断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11:18 河南报业网 | ||||||||
河南报业网讯:信阳市十中一个老师的办公室被学生损坏,校方稍加调查,就擅自责令近20名学生每人拿200元进行赔偿。昨日,家长向本报投诉:“学校有权让学生赔偿吗?我的孩子没有参与这件事,只是进了老师办公室,也让拿200元,这是哪儿的理?” 据家长反映,今年暑假期间,信阳市十中给初二学生补课。一天上午,该校一名老师的办公室被学生无意撞开,有学生进入办公室。老师的资料、书本丢失,新购买的办公桌
一些家长说,200元对孩子们是笔“巨款”。他们开始变着法儿向家长要钱,部分学生缴纳了这笔“罚款”,一部分学生没有缴齐。正巧学校因为“一费制”退还学生多缴的学费,退款发票落入家长手里,此事才得以暴露。据一家长介绍,其中,一名被罚款的学生,有两名同学证明其当天不在事发现场。 昨天上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信阳市十中。该校有关负责人承认了校方让近20名学生每人赔偿学校200元的事实。记者询问学校依据什么规定制定这一赔偿标准的,该负责人答不上来。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信阳市同信律师事务所的胡晓靖律师,他认为:“即使是老师的办公室遭到破坏,也应该由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校方不具备处理这一问题的主体资格,更不能采取平摊赔偿的方式,学生可以拒绝赔偿。”(记者 何正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