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敲诈勒索罪犯被严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02:01 新闻晨报 | ||||||||
记者沈凤丽通讯员高远 晨报讯昨天,上海市高院对向医生散发敲诈信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威胁商场,实施敲诈勒索的2起5名罪犯作出了终审裁定,维持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淼州有期徒刑五年、姜晓斌有期徒刑四年的判决;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潘伯之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赵树叶有期徒刑四年,朱敏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的判决。
今年4月至6月间,福建人李淼州、姜晓斌共谋敲诈医务人员,手写了大量敲诈信,要挟医生退还曾收取病人的红包。经查,两人先后向本市12名医生书写和投寄敲诈信件,具有多次敲诈和敲诈多人的严重情节,应当依法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今年6月21日,江苏人潘伯之、赵树叶持假身份证,办理了一张银行借记卡,并于当日下午至次日上午,由潘伯之、朱敏多次与上海第一八佰伴公司通话,以引爆预先安放在该公司的炸弹相威胁,要求将20万元汇入上述借记卡内,致使八佰伴公司部分区域被封锁,人员被紧急疏散,无法正常营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