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钱还债骗贷五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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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08:37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1月23日讯(记者 刘纯来 通讯员 张宏伟) 私刻公章、伪造假材料,骗取贷款5万元。日前,赵某被城阳法院以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据查,36岁的赵某家住城阳区上马街道办。由于前几年跟人家借了不少钱,为了还债,他打起了骗取贷款的主意。今年3月份,他到刻字摊上私刻了某公司的公章和公司负责人的私章各一枚,并伪造了决议书一份,与一家银行签署了“农村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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