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被火车撞伤救治费没着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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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10:34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新闻提示:10月23日上午,55岁的安徽籍民工王某,在雨花西路附近一施工现场发生意外,致其失血性休克、颅底骨折、肝破裂、右肾挫裂。目前仍躺在医院病床上,靠鼻饲维持生命。令他及其家人深感痛苦的是,工地老板应该支付的医疗费,迟迟到不了位。近日,无奈的王某家人打通了本报新闻热线84499000。伤者女婿:撞在火车上被弹出百米远
17日上午,记者在市第一医院见到了病床上的王某。他脸色蜡黄,伤口还在化脓,由于不能进食,鼻子里插着鼻饲管。对记者的询问,王某只能哼哼几声。据他女婿陈某介绍,王某所在的施工队属于南京城南建筑装饰工程公司,该公司负责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修葺围墙的工程。10月23日上午,王某站在一块木板上拆旧墙。晨光集团的这堵墙紧靠铁路,而他当时所站的木板距铁路仅1米左右。10点左右,一列火车从王某背后驶来,强大的气流将他脚下的木板掀翻,王某随即被甩到了行驶中的火车上,撞在火车车身上之后又被弹出近百米远,最后摔在地上。王某头部出血,当场昏迷,后被送往南京市第一医院。当晚6点50分,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29日,王某被转到该院脑外科病房住院治疗。伤者女婿:他们就像打发要饭的 据伤者的女婿陈某说,抢救期间,该建筑公司支付了45300元的医疗费,其中42000元是抢救期间的费用。而从10月29日至11月17日,近两万元的住院费都是王某家人自己支付的。陈某说他从10月30日到11月15日,多次去找该公司经理匡正龙讨要住院费,匡正龙给了他1000元后说:“我就这么多,你去找工头尹增发要。”陈某说:“他们简直就像打发要饭的。”但尹增发又以现在拿不出这么多钱为由推脱。 陈某介绍,他岳父跟尹增发以前认识,是10月20日到工地上开始干活的。当时没签任何合同,只是说好干一天25块钱,工期3—4个月,结束后一起发钱。陈某说:“我岳父还有一个患精神病的儿子,家里又有80多岁的老人需要照顾,我老婆在家种田。一家人的生活来源全靠我做点小生意,每月也就千把元,凑这两万多元的医疗费不容易啊!” 负责治疗王某的脑外科医生表示,王某头部的伤已基本恢复,但他的右肾已经切除,腹部一处伤口还在化脓,他目前抵抗力极弱。如果不继续住院治疗,感染扩散,引发败血症,会有生命危险。工头:“不知道,也不清楚。”当天,陈某打通了匡正龙的手机,对方“喂”了一声就挂断了。记者用自己的手机继续打,对方一直未接听。随后,记者和陈某来到其岳父出事的施工工地附近,找到了工头尹增发。尹增发竟然改口说:“我不是南京城南建筑装饰工程公司的,匡正龙也不是这个公司的经理。”在记者的追问下,他说他们都是南京荣家建筑装饰有限公司的。而对于支付医疗费一事,尹增发说:“我不知道,也不清楚。” 荣家公司:现在公司拿不出更多的钱 记者随后从雨花台区工商局了解到,城南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已于今年5月11日注销,荣家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于今年9月25日开业。 昨天,自称是荣家公司法人代表的曹先生给记者打来了电话。他说,负责修葺晨光集团围墙的就是他们公司,匡正龙是项目负责人,王某受伤他也知情。据他说,工地规定中午11点下班,王某是10点50分左右收工后,顺着墙往回走时被火车撞伤的。他说:“我19号那天又派尹增发付了2000元住院费。”对于剩下的18000元,他回答说:“现在公司拿不出更多的钱了,只能付这么多。再说他也不是干活时受的伤,我们不能负完全的责任。” 律师:雇用方应承担医疗费江苏鸣啸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永斌说,这名民工与该公司是雇用关系,当时他还身处工地,并且仍在上班时间内。按照《工伤保护条例》规定,该公司必须承担该民工的治疗费、住院费、手术费,以及误工费、交通费。此外,该民工还可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工伤科,要求工伤鉴定,对构成伤残的,可要求该公司支付伤残抚恤金。南京日报记者李想 (编辑 云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