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800万社保金落入骗子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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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14:26 新华网 | ||||||||
新华网乌鲁木齐11月24日电 因为贪图高额利息,原自治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副处长陈某违规操作,致使817.02万元的农村社保基金被骗子骗走。 11月22日,记者从乌市天山区检察院获悉,陈某犯玩忽职守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1998年,身为副处长的陈某在朋友蒋景树(已判刑)的介绍下,认识了张朝均(已判刑)。当时,蒋景树称张在某银行就职(张此时已被银行开除)。随后,两人便请求陈某将自治区民政厅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900万元社保基金存入某银行,张朝均为能“吸储”,还开出“高利息”。 1998年4月3日,张朝均来到陈某单位财务室,要求财务人员给他开具支票。为慎重起见,财务人员请示陈某能否为其办理,在得到陈某明确答复后,财务人员开出817.02万元的转账支票(已扣除利息),而张朝均只给基金中心打了一张白条,后张将这笔钱自行提出。 为不使财务人员生疑,4月30日,张朝均给基金中心出具了一张中行黑龙江路分理处的存款开户证明书(案发后经查系伪造),但陈某未对此调查核实,直到1998年7月单位查账时才发现被骗。至今被骗基金尚未全部追回。 法院认为,陈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严重不负责任,违规操作,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鉴于案发后,陈某能积极配合追缴被骗款项,且有悔罪表现,遂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完)(编辑:潘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