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年抢劫杀害邻居 若无其事到网吧上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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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0:5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 为筹措上网用资,竟铤而走险杀害邻居,亳州市年仅16岁的郑某为自己的一时冲动付出了代价。 2004年3月18日夜,郑某为筹措上网用资,窜到邻居郑占玉家欲行窃,不料被惊醒的郑占玉发现并抓住。郑某见事情败露便哀求郑占玉放过自己,郑占玉没有答应。恼羞成怒的郑某随即掏出一把刀连扎郑占玉数刀,郑占玉还拉住他不放,郑某又从地上拾起一块砖对其头
郑某入室盗窃,被发现后采用暴力手段致人死亡,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但因发案时不满18岁,法院从轻依法判处郑某无期徒刑。(汪秀芬 李永成 万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