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公款作婚资 迫于压力去自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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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1:06 半岛晨报 | ||||||||
晨报讯 (吴尧记者刘永斌)一报账员因准备结婚急需用钱,便自编报表冒领现金。最近,该报账员自首后被庄河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缓刑一年。 刘某是庄河市某单位报账员,27岁,属聘用制干部。2003年秋季,因筹备结婚,苦于婚资不足,刘某产生了贪污公款的念头。于是,刘某自制了一份该单位2002年年底职工年终奖金发放表,假冒领导签批和职工签领后,到庄河市财务核算中心报销,骗得现金9884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已构成贪污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减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