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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提示——小商品三包期也是6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2:42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姜阳)吕女士因为购买的睫毛夹没有标明保质期,在要求更换修理时吃了哑巴亏。她昨天致电本报询问,没有标注保质期、退换时间的小商品,销售方是否负有责任进行维修和更换?

  据介绍,吕女士在某超市购买的睫毛夹,使用不到半月就坏了,但商场导购却不给更换和维修。吕女士想通过寻找与保修期和退换货的相关标注,来与超市方协商,但在睫毛夹
包装上始终没找到。睫毛夹到现在也没有换成。“不标保质期的小商品,难道有保修和退换服务吗?”吕女士质疑。

  96315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在下列期限内提出修理、更换、退货的要求,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期限、经营者与消费者也没有约定期限的,三包期为6个月。吕女士完全有理由向超市方要求更换或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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