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手暴力袭警抢走卖淫女 七罪犯被处12年至1年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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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2:48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彭信琼)黑龙江省来京务工人员樊大明等七人,当众将执勤警察打成重伤后抢走了卖淫女。此案昨天在市一中院公开宣判。 市一中院终审裁决:以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樊大明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5000元;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高春海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以抢劫罪、妨碍公务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高文
市一中院同时判令被告人樊大明、高春海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孙警官医疗费、治疗费、住院护理费等费用,共计25万余元。被告人樊大明、高春海各负担一半。 2003年12月4日,大兴公安分局某派出所民警孙警官等4名执法人员,在辖区旧宫镇吉庆市场内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晚7时许,他们发现李某有卖淫嫌疑,并随后在其租住处将正在从事卖淫活动的李某与嫖客一并抓获。正当着便服的4名执法人员欲将二人带回派出所时,七名手持镐把、锤子、酒瓶等物的男子迎面跑来。当时,卖淫女李某撒腿就跑,但被民警抓住,并用手铐将其铐在汽车的安全带上。原来,这七人正是闻讯赶来“解救”李某的打手。他们看到民警将李某铐在车内,反而边跑边喊“打”! 面对突如其来的一幕,孙警官迎上去厉声说:“我们是警察”,并出示了警官证。可他的话音刚落,七人中的高春海举起镐把砸在了孙警官的头上。 此后,高春海等人对手无寸铁的四名执法人员大打出手,在混乱中将铐在车内的李某抢走。随后赶到的民警将已经浑身是血的四名执法人员送往医院。经法医鉴定,孙警官的伤情已构成重伤,现仍在继续治疗,还有一名联防队员被打成轻微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