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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张准生证广告塔难产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3:5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2002年2月,眉山飞天广告公司(以下简称飞天公司)申请在成乐高速公路眉山段修建一广告塔,交纳相关费用后,成乐高速公路眉山交通执法大队却迟迟未办理相关手续,致使该公司损失数十万元。今年7月,该公司将成乐高速交通执法大队告上法庭。日前,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成乐高速交通执法大队败诉。

  据悉,2002年元月,飞天广告公司在成乐高速眉山段建广告塔,由于相关手续迟迟办
不好,该公司于去年6月将广告塔卖给成乐高速公路公司所属的成都高路广告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路公司)。谁知高路公司接手后的次日,成乐高速公路公司眉山交通执法大队便为其办理了“四川省高速公路管理(广告塔吊装)许可证”。

  今年7月,飞天公司将眉山交通执法大队告上法庭。7月18日,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在受理原告申请后1年多,未向原告作出任何书面答复,这种不作为与其法定职责相违背,遂判决被告行为违法。被告不服,上诉至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眉山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报记者廖兴友眉山新闻热线:13808160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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