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某法律服务所为民工讨回4000元工资后竟从中扣除了800元——高额手续费“扣”哭了民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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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4:51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民工工资被拖欠后向法律服务所寻求帮助,欠薪老板接到负责此事的法律工作者的电话后,马上答应结算工资。然而,讨回4000元工资后,这名法律工作者竟从中扣除800元作为“手续费”。11月23日,认为收费过高的这名民工愤而向本报投诉。 欠薪老板发火:
到底是帮民工还是坑民工? 据欠薪老板、郑州市某高校负责学生食堂工作的刘庆贤说,今年10月份,他突然接到一名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说他拖欠民工工资,被民工举报了。“我当时吃了一惊,”刘庆贤说。他很快查明:来自项城市的高余杰在他的一个承包户手下打工,4000元工钱被承包户拖了两个多月。民工高余杰由于担心拿不到钱,就向郑州市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结果被告知,这笔钱不但有打工性质,还有经济合同性质,建议他向法律服务所求助。高余杰于是找到郑州市林山法律服务所,向所里的王新建反映了情况。刘庆贤后来发现,给他打电话的,正是王新建。 刘庆贤马上找到了高余杰,表示工钱两三天内一定解决。得到保证后,高余杰找到王新建,对王说老板两三天内就给钱,不用他管了。但是王新建告诉他,这件事已经“立案”,必须到他这里解决。刘庆贤说,他原本想直接把钱给高余杰算了,后来经不住对方再三催促,就带着高余杰来到林山法律服务所,当面把4000元钱递给了王新建。然而,王新建并没有给高余杰,而让他下午再来。当天下午,高余杰再次找到王新建,对方扣了20%的手续费后,把剩下的钱给了他。 “听说扣了800元手续费,我一下子火了。”刘庆贤说,“法律工作者帮助民工要工资是好事,但收取那么高的手续费,到底是帮民工还是坑民工?”高余杰说,自己打工一天要干十五六个小时,挣得挺不容易的。“他就打了几个电话,就扣掉20%。”说话时,记者看到他的眼里有泪光。 民工当面对质: 他说帮民工要工资不收钱 11月23日,记者来到林山法律服务所见到了王新建。关于收费问题,王新建说,他和高余杰建立了风险代理关系,这种代理关系没有一定的收费标准,只要双方达成了代理协议,收多少都是合法的。“我手里有高余杰写的书面材料,说他自愿给我20%的手续费。”对此,高余杰当场予以否认。“刚开始时,我一直问收多少费用,但是他说帮民工要工资不收钱。” 关于王新建所说的书面保证,高余杰说:“那是在扣钱过后的半个月左右,他把我喊到所里,说钱收得有点高了,要给我退一点。前提是我必须给他写一份保证,是我自愿给他20%的手续费的。”高余杰说,当时想着至少能退400元钱,于是就写了。记者问王新建是何身份时,他承认自己不是律师,只是一名法律服务工作者。 有关人士评说: 收费多少双方应事前约定 河南文丰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登巍律师说,考虑到对农民工讨薪艰辛的同情,业内人士大都提倡尽量给民工提供相应的援助,但是,选择收费是法律工作者的权利。“重要的是,收费前一定要告知对方收费的标准。在充分表达双方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才能达成有效的代理协议。”省法律援助中心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提醒说,委托法律工作者讨要工资之前,一定要明确对方的真实身份,弄清收费的标准,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F记者胡建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