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廖排骨不能姓“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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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5:3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王鑫陈知记者黄却杨柳) 绵阳市的“廖排骨”餐馆业主廖开泰状告成都市成华区廖排骨店业主沈某某(女)冒用廖排骨知名服务的特有名称、装潢等构成不正当竞争一案(本报曾作过),昨日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宣判,一审认定沈某某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沈立即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廖排骨”字号、停止使用写有“廖排骨”字样的店招、匾牌和奖给廖开泰或廖排骨餐馆的奖牌组成的店面装饰,赔偿廖经济损失15万元,并在报刊上向廖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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