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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价牌上没写的收费你可以拒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5:59 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罗成兴记者尹婷婷)从下月1日起,我市城区各街道、社区的数百个非机动车停放点将与机动车停车场一样,实行亮牌亮证收费。届时,市民停放自动车、电动自动车等非机动车时只需按照标价牌上标注的、由市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收费标准交费,而对于停放点超出标准收费或标价牌标示外的收费,市民完全可以拒付。

  停车交费一目了然昨日,记者看到了即将“上岗”的非机动车停放收费标价牌。该标价牌分室内和室外两种,室外标价牌全用不锈钢制作,跟机动车停放收费标价牌一样,前后两面均清楚地标明了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而室内标价牌则采用塑料和木材材质制作而成,正面也一目了然地标明了收费标准。

  根据规定,从12月1日起,各个非机动车停放点必须亮牌亮证才能收费。现在全市城区正加紧制作、发放牌证,以保证到本月底时各个正规停车点都能领到牌证。

  须向车主出具寄车凭证从下月1日起,凡是实施收费的占道非机动车停放场点都有一个管理单位。五城区及高新区内停放场点由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负责管理,其他停放场点由主办单位负责管理。各寄车点除必须亮牌亮证收费外,还必须向车主出具停放凭证,否则车主有权拒付停车费。

  据悉,下月起,全市各区物价部门将对各个停放场点的收费标准和亮牌亮证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凡是违反相关规定的非机动车停放场点,将予以从重处罚。同时,市民发现乱收费的行为也可拨打12358向物价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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