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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可去农行缴明年养路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6:52 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自2004年12月1日起,市路政局养路费征稽部门对本市机动车办理转籍、过户手续后,其预缴部分养路费不再办理退费,养路费随车转移。记者昨天从养路费征稽处获悉,这一举措是根据交通部、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颁布的《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制定的。自12月1日起车主不能在农业银行单独缴纳12月份养路费,如欲缴纳,还需同时缴纳2005年部分月份养路费。

  全市养路费征稽部门及农业银行北京分行各营业网点自2004年12月1日起开始征收2005年养路费。正常缴费车辆及欠费不超过三个月的车辆可到农业银行营业网点续缴养路费。摩托车车主可于每年1月底前缴纳当年全年或部分月份的养路费。其中一次性缴纳全年养路费的,可享受年费优惠(全年实缴10个月养路费)。

  免征车辆领取养路费证,党政机关持法人代码证书、大专院校凭本单位介绍信及所有行驶证一次办理。中小学校及中专、技校凭上级主管部门证明信及所有行驶证一次办理。按规定享受免征待遇的社会福利企业,持民政局福利生产办公室证明、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及行驶证办理。社会福利院、敬老院、接济站、精神病院需持民政主管部门证明及行驶证办理。特种车凭上级主管部门介绍信及行驶证办理。免费凭证具体领证时间及地点:

  福利企业:

  2004年12月20日—24日东城、平谷、昌平

  2004年12月27日—31日宣武、顺义、怀柔

  2005年1月4日—7日朝阳、崇文、通州

  2005年1月10日—14日海淀、丰台、房山、石景山

  2005年1月17日—21日西城、密云、大兴、延庆、门头沟

  行政单位及特种车辆领证时间:(2005年)

  1月24日—28日宣武、通州、平谷、西城、石景山;1月31日—2月4日朝阳、房山、大兴、门头沟;2月21日—25日海淀、丰台、怀柔、延庆、顺义;2月28日—3月4日东城、昌平、密云、崇文

  办理地点:养路费南城收费中心。丰台区右安门外中顶村(南三环300路内环公共汽车终点站西50米),可乘300路、324路公共汽车草桥站下车。

  作者:梁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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