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公交车肇事案 两公交司机被判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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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6:56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武法研记者车文斌)昨日,备受关注的“1·30”公交车特大交通肇事案在武侯法院审结,原92路公交车驾驶员辜建军因驾车借道强行靠站,导致原404路公交车驾驶员杜虎驾车时发生车祸,造成候车乘客四死五伤。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辜建军、杜虎有期徒刑3年。
据了解,“1·30”公交车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市交管局很快对车祸作出事故责任认定,认为人虽非92路公交车撞死撞伤,但仍负有重大责任,司机辜建军和杜虎负同等责任,两人很快被刑拘并被吊销驾驶证,检察机关也很快对这两人提起公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