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开发票偷税4.5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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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7:37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1月24日讯(记者 刘纯来 通讯员 徐继红) 市地税稽查局日前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青岛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偷税案。 经查实,该公司2001年11月至12月为某单位实施装饰工程,收取两笔分别为4.8万元和2.8万元的工程价款。为达到偷税目的,该装饰公司用收据代替发票开给客户,偷逃营业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共计4.5万元。
市地税稽查局除追缴其所偷税款、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外,还将于近日将其法人代表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