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待机时间“水分”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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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7:38 半岛都市报 | ||||||||
继“彩屏”、“百万像素”后,最近各手机品牌又在待机时间上做起了文章。近日,记者调查后发现,大部分厂家对待机时间宣传都带“水分”。 市民陈先生3月份购买了某品牌手机,使用说明书上写明该款手机待机时间为100~120小时,可他几乎每两天就要充电一次,距离最低限度100小时还不到一半。而在一家商贸公司上班的张先生因为要经常出差,9月份特地选购了一款声称待机时间可达400小时的“超长
记者从市消协了解到,每个月关于手机的投诉都达400多起,其中30%是投诉电池的质量问题。 11月24日,记者走访了岛城大小手机卖场,发现大多数品牌在宣传待机时间上都是少则一两百小时,多则两三百小时以上。 青岛国美手机销售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手机厂家宣传的待机时间,基本上都是指理想状态时间。所谓理想状态时间,其实是指电池在手机不插SIM卡(不拨打、接听电话),不频繁开机、关机以及手机处于最优网络状态等限制条件下,测量出来的待机时间。在这种情况下的待机、通话时间,本身会比手机使用时的实际待机和通话时间要长得多。 据市消协秘书长李坤兴介绍,市民即使购买到“缩水”的手机电池,也往往急着使用,只要问题不是太大,都凑合使用了。因此,待机时间“缩水”投诉大都不了了之。 李坤兴表示,如果厂家宣传的待机时间经过了质检部门检测,则无可厚非,但如果只是商家自己宣传,则属于虚假宣传。如果消费者对手机待机时间有疑问,可将电池送到相关部门进行鉴定,发现确属质量问题,可根据国家“三包”政策退换。 本报记者 李强 徐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