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传宗接代 可得十几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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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8:14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洋实习生都修霖)巴南区鱼洞的余桂琴老太11月17日去世,留下遗嘱:儿子若要继承遗产,必须先结婚生子传宗接代。昨日,余的儿子自称生意困难需要钱,却苦于“单身无后”而无法取得母亲留下的十多万财产,他认为,母亲的遗嘱违反了《婚姻法》规定的婚姻自由原则。 余老太的儿子吴贵在王家坝开了一家“老吴洗车场”。17日,吴的母亲、55岁的余老
据介绍,吴贵的洗车场最近生意一直不好,他表示自己急需一笔资金周转,本想用这笔遗产渡过难关,却苦于无法满足遗嘱要求的“结婚生子”而无法动用遗产。吴称,《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而母亲遗嘱规定的赠予附加条件实际上是以金钱逼迫他结婚,违背了婚姻自由原则,是不合法的附加条件,应该无效,他可以自由动用遗产。 重庆红刚律师事务所陈有亮律师称,余老太的遗嘱并没有强迫吴和某人结婚,只是作为遗产继承的附带条件,吴必须满足“结婚生子”才能动用遗产,并没直接违反《婚姻法》规定的自愿原则。(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