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贪官“祸害”公款上千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8:18 沈阳晚报

  原鞍山市铁东区财政局副局长、鞍山市五环证券公司铁东区分公司经理李兵,利用手中职权,在3年多的时间里,先后挪用公款800余万元。当李兵发现事情即将败露时,竟从公司的开户行提出200万元现金,携巨款出逃。记者11月24日获悉,昔日在当地赫赫有名的李兵被法院以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挪用贪污1000多万公款

  1999年10月29日至2002年4月26日期间,李兵担任鞍山五环证券公司铁东分公司经理期间,以打借条、帮别人拉存款等方法,先后挪用公款800余万元。这些钱全部被李兵用于个人购买小轿车、彩票、邮票及个人投资。

  2003年11月初,李兵得知鞍山五环证券公司即将关闭清算的消息后,害怕其挪用公款的事实暴露,便于11月4日借单位提取兑付金之机,以为其他单位提供存款为由,从公司的开户行提取200万元现金,以自己的名字存入工商银行。随后,李兵在11月5日至7日将这些钱全部取出,连同之前提取的10万元公款,于11月7日携款潜逃。如同惊弓之鸟的李兵逃至江西、广东等地,后在广东韶关被警方抓获。案发后,共追缴财物价值总计人民币145万余元。铁窗生涯没有尽头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兵共挪用公款833.18万元,给国家造成损失731.49万元;贪污公款210万元,造成损失64万余元。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兵身为国有事业单位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800余万元归个人使用及从事营利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并且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情节严重;李兵携带挪用的210万元公款潜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虽然李兵犯罪所得的部分赃款已被追缴,其还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检举他人犯罪,并经侦查机关查证属实,构成立功,但鉴于其给国家造成的损失特别巨大,故不予从轻处罚。法院以犯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李兵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继续追缴所获赃款人民币795万余元,上缴国库。

  李兵的哥哥李刚和弟弟李铁因犯窝藏罪被同时判刑。李刚被判刑二年;李铁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一审宣判后,李兵没提出上诉。本报记者王野蛟记者电话:13304032978


 
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彩 信 专 题
冬语
聆听冬日温暖声音
西游情史
大话西游短信篇章
请输入歌曲/歌手名:
更多专题   更多彩信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