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犯法可在家接受社区改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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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8:28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晨报讯一时糊涂、轻微犯法的“迷途者”、社会危害不大的罪犯,现在可以在家接受社区帮助教育。昨天下午,浦口区珠江镇出现了一个“矫治社工基地”,该基地由南京工业大学会同检察、司法部门创办。 据了解,在“矫治社工基地”里,一些主观恶性较小或者不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接受有针对性、人性化的改造。矫正对象在基地要遵守严格规定,每周要向社区司法所电话汇
作者:王永林 刘颖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