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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外遇夜不归宿 妻子法庭讨要婚内"空床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8:32 东方网

10多年前,陈光碧和杨学成有一个幸福的家庭。陈光碧在一家大型企业上班,丈夫是她的同事。虽然他们两人的工资都不是很高,但是他们非常节约和恩爱,小日子过得异常甜蜜。

后来,他们的女儿出生后,更为这个家庭增添了一份快乐和幸福。女儿活泼可爱,非常逗人喜欢,丈夫在单位里人缘比较好,深受领导器重。陈光碧非常满足,一心一意地为这个家而操劳。

几年后,女儿长大了,陈光碧也觉得松了一口气。这时,企业的经济效益下滑,丈夫杨学成就辞了职,然后学做生意。陈光碧一边在单位上班,一边帮助丈夫做生意。

丈夫是做建材生意的,每天都很忙碌,两人的交流也因此越来越少,陈光碧理解丈夫创业初期的不易,虽然很难得到丈夫的柔情密意,但是她想这只是暂时的,只要生意做顺了,丈夫就有时间陪她了。

然而,这一切都只不过是陈光碧的一厢情愿。当杨学成生意越来越好时,也变得越来越忙了。1998年,杨学成贷了一笔款,加上两人的积蓄,开了一家建材公司,专门经营木地板生意。

这时,杨学成在家里的时间更少了。陈光碧每天回到家里,面对空荡荡的家,心里异常落寞。女儿在学校住读,只有到了周末,女儿回到家里,陈光碧才会感觉到家的温暖。

好不容易杨学成回家吃晚饭,可是不一会儿他的手机又响了,是客户约他出去喝酒。陈光碧心生怨气,可是丈夫总是说,为了生意他不得不应酬。晚上,陈光碧早早地钻进了被窝,却总是难以入睡。

都说有钱的男人容易变坏,陈光碧也随时防着这一点。有一天,陈光碧给丈夫洗衣服时,闻到了衣服上有一股女人的香水味,女人天生的敏感让她意识到,丈夫有什么瞒着她。

当天晚上,丈夫很晚了才回家,陈光碧问他到底是怎么回事。丈夫振振有词地说,男人应酬有女人陪喝酒也是正常,何必大惊小怪。可是陈光碧仍然不依不饶,两人大吵一架,这是他们结婚以来吵得最厉害的一次。陈光碧捂着被子哭了,对丈夫非常失望。

那以后,丈夫回家的日子越来越晚,甚至夜不归宿,这让陈光碧异常痛苦。她苦口婆心地劝丈夫,要顾这个家,可是每次迎接她的不是丈夫的冷眼,就是丈夫不耐烦的辱骂。

2003年7月,陈光碧从别人口中得知丈夫和一个洗脚妹好上了,她心里满是失望和痛苦。丈夫并没有掩饰,他承认他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说他没有动真感情,只是逢场作戏而已。

陈光碧心想,不回家也可以,但是必须让他付出经济损失,只要他没有钱了,就没有办法在外面养女人了。于是,丈夫晚上回来后,她说他在深夜12时至清晨7时这个时间段必须回家,不回家也可以,但是每个小时必须给她100元钱。

丈夫杨学成觉得陈光碧这个想法很荒谬,但是觉得是自己对不起她,现在她给了他一个台阶下,于是就答应了。于是,他整晚不回家,就给妻子700块钱,然后和情人在外面心安理得地厮混。

但是杨学成很快就发现,这个价钱太贵了,每晚700元他实在难以支撑,他就给陈光碧打欠条。只要他当晚没有回来,第二天就得给陈光碧打下“通宵不归,今欠空床费700元”的欠条。

每天晚上,陈光碧拿着丈夫的欠条泪流满面,她本是想这样让丈夫重回到她的身边,可是丈夫仍然这样不负责任。她想到了离婚,可是她实在没有勇气亲手拆散这个家。

 怒上法庭:数千元“空床费”岂能成一纸“白条”

  眼看丈夫天天晚上打“欠条”,陈光碧的心里异常难受,这个家已经形同虚设,这样的婚姻又有什么用呢。于是,她就催着丈夫还钱,可是丈夫总是一种帐多不愁的样子,想耍赖。

陈光碧就想办法找丈夫要钱,甚至到办公室找丈夫要。然而丈夫许多时候不给钱不说,反而说一些让她难受的话,甚至还对她拳打脚踢。陈光碧一到丈夫的办公室,就到处翻看他的东西。这时的杨学成就很生气,对她一阵拳脚,然后叫她滚出去。

那以后,陈光碧再也不敢到他的办公室去找他要钱了。不久以后,陈光碧手上就有了六、七张欠条,一共有4000余元。这时,丈夫晚上不回来也不给她打欠条了。

陈光碧非常寒心,就到妇联去投诉,说丈夫经常彻夜不归,还动手打她。妇联的工作人员耐心地给她做工作,让她好好回去和丈夫谈谈,但此时的丈夫对这个家似乎已经没有任何眷恋了,他提出了离婚。

虽然丈夫出轨了,并对她如此地折磨,但是陈光碧仍然不同意和丈夫离婚,直到有一天,丈夫对她大打出手,让她彻底地看清了丈夫的面目,她才决定和丈夫离婚。

那是2004年2月的一天,她和丈夫发生了争吵,丈夫用啤酒瓶砸她,用凳子打她,还抓住她的头发往墙上撞。弱不禁风的她很快就被撞得头破血流,并住进了医院。

在医院里,陈光碧痛恨丈夫下手如此之狠,但她还盼望着丈夫能够来看她,可是她失望了,丈夫不仅没有来看她一眼,也没有支付一分钱的医药费。这样的家还有什么用呢?在那些日子里,陈光碧答应了和丈夫离婚。

这时,陈光碧向丈夫索要他欠下的“空床费”,但是遭到了丈夫的拒绝。在经过再三的思索后,陈光碧决定将丈夫推上被告席,讨要属于自己的“空床费”。陈光碧认为,她并不是为了要这4000余元钱才打这个官司,她是以此给丈夫一个教训,让大家都知道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伪君子。

2004年3月,陈光碧以遭遇家庭暴力和丈夫有外遇为由,向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递交了起诉书。陈光碧在起诉书中要求与丈夫杨学成离婚,并要丈夫付给她4000余元的“空床费”。同时,陈光碧还请求赔偿家庭暴力导致的医药费、营养费等3650元,以及5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2004年10月,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在法庭上,当事人双方就是否因家庭暴力受伤,“空床费”是否合理等进行了激烈的争辩。

法庭上,陈光碧声泪俱下地述说了丈夫的“恶行”。但杨学成否认家庭暴力,认为那些伤是陈光碧自己造成的,与他没有关系。同时,杨学成说“空床费”是在陈光碧的逼迫下写的,根本不是他本人自愿写的。

但是,杨学成并没有提供陈光碧自残的证据。而陈光碧却提供了两次被打受伤住院的病历、医疗费用单据等证据。同时,杨学成也承认,他们夫妻俩曾多次打架。

不服判决:“空床”伤害绝非精神损失费可弥补

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审理认为,杨学成对妻子使用了家庭暴力,因而应当酌情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而夫妻双方约定的“空床费”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应当予以主张。最后法院除判决两人离婚外,由杨学成赔偿陈光碧4000元的精神抚慰金,并分割相应的财产。

虽然官司赢了,但是陈光碧并不高兴,她执意认为“空床费”和精神损失赔偿是两码事。她认为,“空床费就是丈夫为自己夜不归宿、在外鬼混而付出的代价,而妻子作出的牺牲是独守空床。”

陈光碧称,她和丈夫原本很“性福”,但自从丈夫给她支付“空床费”开始,丈夫就很少尽他应尽的性义务了。每天晚上,她都得忍受一个人的寂寞和孤独。在诉讼中,陈光碧认为自己羞于启齿而未谈性;精神损失赔偿,是因为她遭遇了丈夫的家庭暴力而提出的。所以在诉讼请求中,“空床费”和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是两个不同的诉讼请求。

因而,陈光碧对法院的判决并不领情,目前她已经上诉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同居是夫妻间的附属义务,但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对这个义务进行细划,本案的“空床费”就没有法律规定。那么,法院是怎样处理这种婚姻法中未被细划的问题呢?

由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法官并未直接主张“空床费”的诉讼请求。判决称,夫妻双方约定的“空床费”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的,实施暴力方属过错方,应当主张受害方的精神损害赔偿。法官认定丈夫杨学成对妻子实施了家庭暴力,为此主张了陈光碧要求的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

重庆功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沈仁刚认为,这个判决是深刻的,“空床费”的性质应当认定为精神损害抚慰金。《婚姻法》规定了非法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情形可以提出赔偿,这些赔偿属于精神损害抚慰金。本案中“空床费”的实质是丈夫在未能履行家庭义务的情形下,对妻子作出赔偿的承诺,其性质与法律规定的性质基本一致,应当属于精神损害抚慰金范畴。

“空床费”虽不是法定赔偿范围,但该约定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也体现了对当事人意志的尊重。同时因法官不得拒绝裁判案件,所以在法律尚未作出具体规定情形下,法官对案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作出裁判。

但是也有人持相反的意见,认为“空床费”有悖公序良俗。重庆名言律师事务所律师梅劲认为,对于“空床费”,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这是一个法律空白。法律保护婚姻关系,这一婚姻关系包括性权利和性义务,这是婚姻关系的“公序”。如感情不和,可以通过离婚的途径来解除包括“性权利和义务”在内的婚姻关系。

为此,梅劲认为法院不宜主张“空床费”。一旦主张,势必会打破传统的婚姻价值取向。婚后有很多人因为各种原因夜不归宿,如果人人都效仿,婚姻生活就乱套了。如果夫妻一方不回家而用金钱来为另一方的寂寞“买单”,那维系婚姻的感情纽带也将断裂。如果用金钱来代替感情,也违背了法律立法本意。

如今,虽然当事人还在上诉,但是法官主张了她的“空床费”,这对以后婚姻法的修改有借鉴意义,同时也提醒了立法界,应当对婚姻法进一步细划作出思考,以便更具可操作性。

 
 
 
作者:选稿:祁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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