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不甘做传销 为摆脱同学逼迫跳楼骨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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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09:41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张斌 通讯员王冬莲) 花都区法院昨日审结一宗案,案中大学生王某和同伙强逼大学生肖某加入非法传销组织,在限制肖某人身自由中,致使其跳楼逃离时摔骨折。 据了解,受害人肖某原本是郑州市某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经过辛勤努力考入所在学校的本科。今年上半年某日,有一位同学告知他说,网上广东某公司正在招聘经理助理。肖某经查确有此消息,便打电话与对方公司联系,随后将个人资料邮寄过去,不久便收到对方
今年6月29日,肖某在高薪引诱下,不顾同学们劝阻断然来到该公司。到广东后被安排到一出租屋,听到一大群人情绪高昂地演讲,及讲述着传销之类的话题。肖某立即意识到自己被骗进了非法传销组织,当即表示反抗,提出要马上离开,但同样是大学生的王某和中专生的韩某等人将他的手机没收,限制其与外界的任何联系,并禁止其外出,并言语威胁说,不加入就给肖某点颜色看看。 就这样被控制在七层顶楼出租屋内,失去了人身自由的肖某痛苦欲绝,并受尽百般精神折磨。同年7月5日凌晨,肖某撕碎床单拧作“绳索”爬出窗外想跳楼逃走,但不慎从七层顶楼跌落坠下三楼平台,当场造成左跟骨粉碎性骨折和第二腰椎压缩性骨折,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肖某受轻伤。 花都区法院审理该案认为,王某、韩某为逼使他人加入违法传销组织,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致人轻伤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遂依法对其分别判刑1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