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年男子醉死 酒友酒吧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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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13:45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黄萍)一壮年男子从晚上喝到凌晨4点,倒在酒吧里睡着了,第二天被发现已经死亡。为此,家属将一同喝酒的朋友和酒吧一起告上了法院。 谢某40余岁,身材高大,是一个汽车行的推销员。10月2日晚上,他和一帮熟人在富山大排档喝了3箱啤酒。凌晨时分,又与两名姓阮的朋友“转战”另一酒吧,3人点了8瓶啤酒和3瓶红酒。喝到凌晨4时许,谢某倒在酒吧里,一会儿就酣声如雷,众人用8张吧椅为他搭了
公安部门介入调查后,法医最后做出结论认为谢某是“酒后猝死”,但没有做尸体解剖。 谢某65岁的老母亲和14岁的儿子把酒吧和当天一起喝酒的两位阮姓朋友都告了,说3人对谢某之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求他们共同赔偿19万余元。 昨天,第一被告酒吧的主人对记者说,当时酒吧已经转包他人,谢某死亡后,他曾经主持各方想给谢家一定的补偿,然而谢家狮子大开口,竟然索要28万元,酒吧承包人一听就吓跑了,不知所往。 这位负责人说,酒吧卖酒是合法的,而公安部门对谢某在酒吧所喝的啤酒和红酒拿去鉴定,结果也没有质量问题。当时谢某醉倒在酒吧里,朋友又走掉了,他们并不知道谢某住在哪,不让他睡难不成将他扔到街上去? 第二被告告诉记者,他和另一名姓阮的朋友都是在凌晨前后才被谢某叫到富山大排档的,包括后来到酒吧,谢某其实都没喝多少酒,而且表现得也不像喝得太醉的样子。谢某去年底离婚后,房子孩子都判给了前妻,因此居无定所,每次喝酒或者玩乐时,一到买单时就睡着了,足浴城睡过大排档也睡过,朋友们都已经习惯了,这回,他们认为谢某又要在酒吧里过夜。其实,即使他们想将他送回家,也不知送到哪,或者该跟谁联系啊? 被告们都认为谢某作为一个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身体和酒量了解得很清楚,因此应由谢某自己承担主要的责任。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