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砖突然塌陷行人跌入摔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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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0:15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因地砖突然塌陷,李先生跌入“陷阱”被摔伤,随后将市政工程管理处告上法院。近日,西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先生获赔6695元。 据李先生诉称,今年5月25日晚,他和妻子步行至天坛东门南侧路时,脚下地砖突然塌陷。他跌入深坑,致身体多处受伤,至今未能痊愈,无法正常工作,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工程管理处对道路负有维护和保养义务,当道路出现损毁时,应及时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行人安全,故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李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