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带路人"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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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2:38 新闻晨报 | ||||||||
晨报记者李晓明报道通过换卡通行的作案手段,仅在一条国道上,1个月就造成国家损失17万元。昨日,嘉定法院对10名涉案人员分别判处6个月到2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 今年6月1日至7月8日间,龚某等10多人在国道上进行合谋诈骗。先由一部分人反复驾车进入高速公路,骗取高速公路小型车辆通行卡,再带着外地进沪大货车通过高速公路收费口,逃掉了本该缴纳的国家道路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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