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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员被狼狗咬伤下体 索赔10万元只赔8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4:34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 保险公司职员卢强(化名)被北京城建通达汽修厂的狼狗咬伤了下体。昨天,海淀法院判决汽修厂赔偿卢强医药费800余元。

  1月9日晚9时,卢强到通达汽修厂办理车辆保险理赔手续,不幸却被一只狼狗咬伤了下体,在治疗后仍有疼痛症状。卢强认为自己在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影响了自己的日常生活,遂向汽修厂索赔10万元。

  通达汽修厂称,他们为防偷盗就养了一只狗,只有晚上才放出来。而卢强在没有与门卫联系的情况下就于晚上10时以后擅自进入了厂区,结果被咬伤。

  卢强向法院申请对他的伤残程度进行鉴定,并支付了1500元鉴定费,但鉴定结果为“目前伤残程度尚未达到残疾水平”。法院判决通达汽修厂赔偿卢强的医疗费8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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