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150万 原番禺工商分局局长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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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5:1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广州11月25日电】(记者吴勇加)被公诉机关指控受贿高达150万元的原番禺区工商分局局长黄志荣,今天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据了解,2003年6月,广州市纪委在调查市工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原局长胡志友、副局长彭国喜、经济检查科原科长皮建清等人的违法违纪问题过程中,无意中发现了时任番禺工商分局局长黄志荣严重经济违纪违法问题。该案涉及市工商局属下4个分局,共有5名正副
据公诉机关的起诉书指控,2001年初,番禺分局拟对属下21个建制镇的25个工商所进行“五化”工程建设,总造价为3288万元。南粤公司董事长冯某得知后找到时任番禺分局局长的黄志荣,商洽承接工程事宜,并承诺按工程造价款的4%给黄。2001年6月至2003年3月,黄志荣分别在家中、办公室和某超市门口先后三次接受冯某送给人民币现金共计150万元。黄全部据为己有,并用于偿还赌债及个人日常开销。 作者:记者吴勇加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