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慈善家讨要名誉权 《瞭望东方周刊》被索五百万(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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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07:06 北京青年报 | ||||||||||
杂志刊登《文物大案牵出著名慈善家》一文 本报讯记者昨天获悉,认为今年9月2日出版的《瞭望东方周刊》第36期上刊登的《文物大案牵出著名慈善家》一文严重失实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中国第一慈善家李春平委托北京江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把《瞭望东方周刊》的出版、发行和主管机构告上了法院。李春平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万元。市二中院已经受理此案。 李春平称该报道严重失实 李春平上交给市二中院的起诉书称:被告出版发行的《瞭望东方周刊》2004年第36期上刊登了题为《文物大案牵出著名慈善家》一文,该文章存在严重失实和污蔑性语言等损害原告名誉的事实。 该文中称李春平在香港委托嘉士得拍卖行拍卖了承德被盗的国家馆藏文物清乾隆粉彩描金无量寿佛等46件套。除文字外,该文章加配的两张照片用了这样的文字说明:左侧照片下方写“被李春平拍卖的珍品清乾隆粉彩描金无量寿佛坐像”,右侧照片下侧写有“被李春平拍卖的国宝”。而事实上文中和照片所称文物并不是李春平委托拍卖的,这一严重失实报道,使读者误认为原告对于盗卖国家文物有重大嫌疑,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使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 该文中还引用了一幅李先生参加一次慈善捐赠仪式上的照片,配文图说写着“李春平:作秀还是真心”。原告认为被告把他对社会公益事业的一片热忱无端污蔑为“作秀”,严重伤害了原告的感情,损害了原告的名誉。该文章发表后先后被国内几十家媒体转载,在社会上造成了十分严重的后果,使原告身心遭受了巨大的伤害。昨天,李春平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回国13年给国内慈善捐款超过了3000万元,获得过几十本荣誉证书我从来没有张扬过,被告的文章却说我是在“作秀”,实在是太伤人了。 昨天李先生的代理人蒋京川律师告诉记者,9月份被告的文章发表后,李先生虽然非常生气,但是考虑到采写该文章的是位年轻记者本想宽容被告刊物,但是随着该文章被大量转载,给李先生造成的恶劣影响越来越大,很多李先生的朋友和被他捐助过的人,都感到很困惑打电话询问此事,李先生迫不得已才想到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也希望以此澄清事实真相。蒋律师说,被告方称配文照片上的被盗文物是李先生委托拍卖的,必须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拿不出证据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被告方已经知道要被起诉 昨天,记者电话采访到了被告《瞭望东方周刊》上海总部的姜总编辑。姜总编告诉记者,昨天他已经从原告律师处得知李先生要起诉的消息。姜总编说文章发表后他们只是从侧面知道李春平先生不满意,但是两个多月来并没有接到过李先生方面的任何律师函等书面材料,所以并没有向采写该文章的记者核实采访经过和文中的事实出处。姜总编认为他们的记者都是非常有经验的,一般不会出现失实报道。记者希望姜总编了解情况后给一个说法。 昨晚7点,记者收到被告《瞭望东方周刊》发来的传真函。该函称该刊还未收到法院传票,也没有接到李春平的律师函,所以目前无法对李春平的起诉内容发表意见。该刊认为《瞭望东方周刊》2004年第36期所刊登的《文物大案牵出著名慈善家》一文,其主要事实依据来自权威机构,采访过程均有文字和录音为证,如有必要该刊将在适当时候公布所掌握的具体材料和记者调查过程。 作者:李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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